江西两消防集体荣获国家级表彰
作者: 发表时间:2021-05-12 09:35:01 浏览数:470
本报讯 胡榕 记者陈佳报道:近日,共青团中央印发《关于表彰全国五四红旗团委(团支部)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员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》,其中,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委被表彰为“全国五四红旗团委”,资溪县城南大道消防救援站团支部被表彰为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。
近年来,新余市消防救援支队坚持深入贯彻训词精神,团结和带领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把人民安危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。面对各类急难险重事故,全体指战员不畏艰险,冲锋在前,始终战斗在一线,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。该支队连续三年被评为“全国文明单位”,连续10届被评为“江西省文明单位”。该支队团委被评为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”,下属团组织被评为“全国青年文明号”和“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”,先后涌现出全国“119”消防先进个人、全省先进工作者、全省青年岗位能手、全市五四青年奖章等一批先进青年个人,多人入选“中国好人”“江西好人”。
近年来,资溪县城南大道消防救援站团支部秉承“爱国、进步、民主、科学”的五四精神,围绕灭火救援、抗洪抢险、抗击疫情、脱贫攻坚、文明创建、志愿服务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青年先锋作用,取得了不俗的成绩。5年来,该救援站开展志愿活动67次,义务献血48000毫升,营救疏散群众327人。因工作成绩突出,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记集体三等功1次,连续4年被省消防救援总队评为“先进大队”;救援站团支部被团省委表彰为“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”,救援站连续4年被省消防救援总队表彰为全省“先进中队(站)”。特别是在2020年疫情防控阻击战中,救援站团支部第一时间成立青年先锋突击队,主动为群众解决物资保障、社会救助等需求,让团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。
相关问答
相关评论